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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衡陽11月4日訊(通訊員 劉國鋒 康海智)湖南永州男子黎某出獄後不知悔改,認為殘疾人的錢好騙,設局行騙得手後自以為天衣無縫,誰知栽在鐵路民警手中。11月4日,黎某因詐騙被廣州鐵路公安局衡陽公安處行政拘留10日。
  今年47歲的黎某是湖南永州市東安縣南橋鎮清水村人,曾因盜竊耕牛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前不久剛刑滿釋放出獄。11月初,黎某在湖南省祁東縣洪橋鎮閑逛時,遇到沿街乞討人員唐某和李某(其中唐某腿腳不方便,李某是盲人),便打起他們的主意。黎某對他們說,你們的處境很悲慘令人同情,但在縣城是乞討不到多少錢的。如果去廣州乞討,就可以一天比這裡一月還多。並熱心表示可以帶他們去廣州。唐某和李某不知有詐,欣然同意。
  11月3日晚上,黎某帶著唐某、李某來到祁東火車站,用兩人的錢購買了前往廣州的K9128次車票。購票後,黎某又帶唐某和李某到車站附近餐館吃晚飯。期間,黎某虛情假意地對唐某、李某說,你倆都有殘疾,一個跑不動,一個看不見,身上的錢包和身份證,萬一在路途中丟失、被盜就麻煩了,提議由他來保管兩人的錢包和身份證。唐某和李某被黎某的熱情感動,將錢包和身份證交給黎某。飯後,三人一同前往候車室候車,因唐某要為李某引路,所以行動遲緩,黎某則快步往候車室方向走去。當唐某和李某來到候車室大門口後,卻不見黎某蹤影。22時10分,直到去廣州的火車進站了,黎某還是沒出現,而兩人的錢包和身份證,火車票都在黎某手裡。唐某和李某這才意識到受騙了,即向車站派出所民警報警。
  祁東所副所長唐向陽分析,如果黎某詐騙,肯定會去售票廳退票,即在售票廳守株待兔。大約一個小時後,民警發現黎某進入售票廳準備退票,當即將其抓獲。經詢問,黎某對詐騙事實供認不諱。因詐騙金額較小(共計162元),黎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原標題:設局詐騙乞討者錢財 永州男子出獄不久又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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