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州5月14日電(張駿 徐櫻芝)20多萬拆遷補償款去了哪兒?日前,定居浙江湖州長興縣的周老伯領取拆遷補償款時意外發現款項已被別人領取,錢劃入了大兒子的銀行賬戶,而大兒子卻說對此毫不知情。幾番對質,原是大兒媳協同老人的小兒子以老伯大兒子的名義私自領取了該筆錢款。長興縣人民法院認為,該行為侵犯周老伯合法權益,三人應連帶賠償周老伯財產損失125409元。
  周老伯是江蘇沐陽人。80年代初,周老伯一家來到浙江湖州長興縣務工,並於1995年出資購買了煤山鎮一農村私人住宅,此後便定居長興。2002年,周老伯的妻子病故,周老伯便與四個兒女一起在長興生活。
  幾年過去了,2011年,周老伯的住宅被納入政府拆遷範圍,當地鎮政府安置補償了209015元。2013年10月的一天,周老伯前去領取拆遷補償款,卻意外發現款項已經被領走了。
  納悶的周老伯詢問了工作人員,得知款項劃入了自己大兒子周科(化名)的銀行賬戶,領取人簽名也是周科。然而,當周老伯詢問大兒子時,周科表示自己並沒有去領取這筆補償款。
  20餘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到底去了哪裡?
  幾番對質下來,事情終於水落石出。周科沒有撒謊,他的確沒有領取這筆錢,領錢的是周科的妻子朱楊(化名)以及周老伯的小兒子周成(化名)。
  多次索要補償款未果後,周老伯將周科、朱楊、周成三人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朱楊和周成承認的確是兩人以周科的名義領取了該筆款項,但錢已經用於給周成建房。周科則辯稱自己不知情。
  周老伯認為,被拆遷房屋屬於自己和已故妻子的共同財產,自己應享有50%的份額,剩餘50%按妻子的遺產處理,自己和四個子女每人10%,所以要求三名被告返還拆遷補償款的60%。
  長興縣人民法院認為,周老伯享有房屋拆遷補償款60%的份額。朱楊和周成將周老伯應得部分領取使用,侵害了周老伯的合法權益。
  周科雖然辯稱不知情,但朱楊和周成以其名義領取款項,且款項轉入其賬戶,其亦存在過錯,應當認定其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三人應連帶賠償周老伯財產損失125409元。(完)  (原標題:二兒子與大兒媳私吞老人拆遷補償款 法院稱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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