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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網綜合報道】公共場合的文明重在人們自覺維護,但有時候嚴格規定也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據澳大利亞新快網2月7日報道,緊跟澳大利亞政府打擊酒後暴力行為的步伐,新州政府上周開始針對公眾場合罵人立即罰款的罰款,也從每次150澳元漲到了500澳元。不過,當局並沒有規定哪些詞語屬於“公眾場合辱罵”的範圍。
  據報道,新州警察協會前成員韋伯說,如何決定一個人的言語是否冒犯了別人真的很難,這要取決於當時的情況。他說,一般情況下罰款前會先警告你。基本上都是在常規的F詞或者 C詞,併在公共場所比如學校、主街或公園內使用的情況下會罰款。不過他表示,警方歡迎罰款加倍的決定。
  “不知有多少次,我們聽到那些冒犯性的詞語在CBD和新州其它地區被人使用,罰款增加是一個有效的打擊,但我們需要讓居民知道這一消息,這要比直接把他們送上法庭好得多。”韋伯說。
  不過,這一決定也引起了部分人的反對。律師參德斯說,罵人的詞語有時候是人們的每日口頭禪,法律正在不公平地對待少數群體,比如土著人和年輕人。她說:“醉酒鬧事的懲罰不應該和罵人的懲罰一併處理。警察不喜歡被罵,是不喜歡人們不尊重他們的權威,並不是因為他們受到了罵人者的冒犯。警察自己有時候也會冒出髒話,社區中很多人都會。”
  據報道,這次的罰款是全澳立即罰款中最重的。維州針對同一項問題的罰款是240澳元,昆州是100澳元。
  新州州長奧法拉說,加重罰款能夠阻止無良市民的辱罵行為。
  此外,其它的冒犯行為罰款也有所增加,比如冒犯行為罰款從200澳元增至500澳元,醉酒或不遵守行為規定的罰款從200澳元漲到1100澳元,持續性的醉酒或不遵守行為規定罰款從660澳元漲至1650澳元。  (原標題:澳新州提高對市民在公眾場合罵人行為罰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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